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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政策问答(八十八)

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问:《密码法》中关于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答:《密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管理。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是一种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特殊服务,直接服务于政务部门的政务活动,涉及范围广,敏感信息多,其质量与安全性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取行政许可的方式对服务机构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加强对建设、运维、应用和服务等各环节的行政监管和技术把关,确保其质量与安全性。《密码法》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设立了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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